臨時工、退休返聘、靈活用工風險與合規要點有哪些?
臨時工、退休返聘、靈活用工均為企業常見的用工方式,每種方式都有其獨特的風險與合規要點,具體如下:
一、臨時工
1.風險:
未簽合同風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臨時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需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會被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與企業臨時用工初衷相悖。
未繳社保風險: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企業法定義務。若未繳納,勞動者可要求補繳,企業需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還可能面臨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若因未繳社保導致勞動者遭受損失,企業需承擔賠償責任。
2.合規要點:
簽訂合同:若用工關系不符合勞動關系認定標準,可簽訂勞務合同,明確工作內容、報酬支付方式、工作期限等權利義務。若符合勞動關系認定標準,則應簽訂勞動合同。
依法繳納社保:企業應按法律規定,根據臨時工的用工性質和時間,選擇合適的社保繳納方式,不可逃避社保繳納義務。
采用合適用工形式:對于工作時間較短、勞動強度不大的崗位,可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可訂立口頭協議,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若采用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企業用工總量的 10%,且勞務派遣單位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二、退休返聘
1.風險:
協議問題風險:若返聘協議內容不詳盡,易在工作內容、薪酬待遇等方面產生糾紛。例如未約定加班費標準,可能會被判按標準工資補發。
工傷風險:返聘人員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發生工傷時,需企業承擔雇主責任,可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經濟負擔。
稅務風險:倒簽合同等行為可能引發稅務機關對工資列支真實性的質疑,存在稅務稽查風險。
2.合規要點:
完善返聘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薪酬待遇、保密協議、競業禁止等條款,約定好爭議解決方式,避免糾紛。
關注員工健康:考慮返聘員工年齡和健康狀況,合理安排工作強度,可要求員工進行入職體檢,購買雇主責任險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降低工傷風險。
規范管理:建立健全返聘員工管理制度,包括入職培訓、工作考核等。設置返聘期限,定期評估工作表現,為續聘或解聘提供依據。
關注政策動態:留意稅收等政策變動對返聘員工薪酬的影響,及時調整策略,確保合規。
三、靈活用工
1.風險:
勞動關系認定風險:若用人單位要求靈活用工人員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且滿足勞動關系認定的相關條件,可能會被判定為構成事實勞動關系,導致企業面臨未簽訂勞動合同等風險。
稅務風險:部分企業利用靈活用工平臺拆分工資偷逃稅款,或在無真實業務場景下虛開發票,會面臨嚴重的稅務處罰。
非全日制用工超時風險:非全日制用工若每日或每周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可能會被認定為全日制用工,企業需按全日制用工標準處理工資、社保等事宜,增加成本。
勞務派遣糾紛風險: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易在勞動報酬支付、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相互推脫,且工傷事故發生后責任認定缺乏統一規范,易引發糾紛。
業務外包監控風險:業務外包模式下,若企業對承包方監控不到位,可能出現產品質量低下等問題,影響企業聲譽和經濟效益。
2.合規要點:
明確勞動關系:避免與靈工人員個人簽署勞動合同,向靈工人員做好靈活用工模式的書面提示說明。管理上區別對待靈活用工人員與正式員工,避免體現 “人身依附型” 和 “組織隸屬性”。
稅務合規:保證業務流、合同流、資金流及發票流的互證統一,挑選有正規委托代征資質、具備技術支撐的靈活用工平臺,確保平臺能提供個稅完稅證明,實現四流合一。
規范非全日制用工:嚴格控制非全日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按規定支付不低于規定小時工資標準的薪酬,且勞動報酬結算周期不得超過 15 日。
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用工單位要審查勞務派遣單位經營資質,強化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告知義務及勞動者的知情權,明確雙方在勞動報酬、工傷處理等方面的責任。
加強業務外包管理:謹慎選擇市場口碑好、征信良好、資質優良的承包方,簽署協議時明確外包業務范圍及價格,增加監控環節,審核外包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