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另外,根據原勞動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員工簽署放棄社保證明書是無效的,遇到工傷,公司仍要賠償。項目勞動訴訟內容
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基本情況、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仲裁案件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南京裝修合同勞動訴訟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么,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你的工資,即使是在后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勞動爭議的表現形式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的爭議:如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方面的爭議。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的爭議:如經濟補償、賠償金、違約金等方面的爭議。社會保險權益方面的爭議: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方面的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的必要性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通過勞動爭議處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及時化解勞動爭議,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提高勞動生產率:公正、高效的勞動爭議處理有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 “花100萬讓你身敗名裂”,涉事總經理被免職。
回避,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審判勞動爭議的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有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處理時,應當退出該案的審理。根據回避的方式不同,可以分為自行回避和申請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仲裁員、審判人員等具有回避的情形時,主動提出回避,即不參與或退出對案件的審理。申請回避,是指當事人認為仲裁員、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或勘驗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權申請仲裁員、審判人員等回避。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回避申請應當及時作出決定,并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浙江刑事勞動訴訟
競業限制本質是保密制度,防止與用人單位存在競爭關系的單位通過“挖人”或“自立門戶”獲得不正當利益。項目勞動訴訟內容
員工參加團建受傷,公司是否要賠償,需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以下是一些常見情形的分析: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及公司責任屬于工傷的團建活動: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公司需承擔的賠償責任:如果員工參加團建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公司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那么員工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療費用、康復***所需費用、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這些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若公司未依法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則公司需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全額承擔賠償責任項目勞動訴訟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