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志牌箭頭規定:1、門架式標志或跨線橋上附著式標志的箭頭,用來指示車道的用途或行駛目的地時,箭頭應向下,并指向該車道的中心線;用來指示出口方向時,箭頭應傾斜向上,傾斜角度應能反映出口車道的線形。2、路側安裝的指路標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頭應指向上方,表示轉向方向的箭頭應與轉向車道的線形保持一致。同時出現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個箭頭時,指向右側的箭頭應放置在右側,指向上、左的箭頭應放置在左側。3、箭頭可以放置在主要標志文字的下方,或文字一側的適當部位。道路交通標志牌是顯示交通法規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容,用以管理交通、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