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貨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發(fā)布時間:2025-02-08
防墜器出口歐盟需要滿足PPE法規(guī)要求,申請CE認證,屬于PPE III類產(chǎn)品,需要歐盟資質(zhì)公告號機構Notified Body進行B+C2或者B+D模式的認證。CE認證為您解讀歐盟法規(guī)要求。
01
防墜器CE認證標準
EN 353-2:2002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against falls from a height — Part 2: Guided type fall arresters including a flexible anchor line
防止從高處墜落的個人防護設備 - 第2部分:包括柔性錨線的導向式防落器
本歐洲標準規(guī)定了導向式防落器的要求、測試方法、標記、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和包裝,包括可固定到上錨點的柔性錨線。
02
防墜器CE認證設計要求-EN353-2
1設計和人體工程學要求
提示防墜系統(tǒng)應按以下方式設計和制造:
-在預期的可預見使用條件下,用戶可以在享受盡可能高水平的適當保護的同時正常地進行與風險有關的活動;
-在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防止風險及其他滋擾因素;
-為方便使用者在可預見的使用期內(nèi)保持正確的位置,并顧及環(huán)境因素、所作的動作及所采用的姿勢。為此目的,應能夠通過所有適當?shù)氖侄危邕m當?shù)恼{(diào)整元件或提供適當?shù)某叽绶秶瑑?yōu)化采用適合用戶形態(tài)的全身束帶;
-在不影響設計強度和效率的情況下盡可能輕;
-在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在用戶無相關知識的情況下進行不正確的調(diào)整;
-在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應盡量減少使用者的垂直落差,以防止與障礙物發(fā)生碰撞,而制動力也未達到可能導致使用者墜落的任何元件或元件的物理傷害或撕裂或破裂的閾值;
-捕使用者后,須保持正確姿勢,以便在有需要時等待救援
防墜器-EN353-2
1 Anchor point
2 Full body harness
3 Energy absorber
4 Lanyard
5 Guided type fall arrester
6 Flexible anchor line
7 End stop, attachment weight or attached lower termination
2 材料和結構要求
為您解讀防墜器CE認證EN353-2要求:
1)柔性錨繩應為合成纖維繩或鋼絲繩。柔性錨繩的材料應符合EN 354:2002的4.2.2或4.2.3。
2)柔性錨繩應固定在上錨點上,并應安裝端部止動裝置或能夠安裝端部止動裝置,以防止引導式防落器意外脫離錨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