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指令(Tobacco Products Directive (TPD))和article 20指令 TPD指令(2014/40/EU)
TPD指令(2014/40/EU)指令
1、煙草產品指令Tobacco Product Directive(TPD)是用來規范和監督產品制造、銷售、展示(產品設計,包裝等)環節及所有煙草和煙草相關產品(例如產品)的法規。
2、目前在歐盟大多數成員國,是按照消費產品被規范和管理,從2016年開始,及相關產品將接受TPD其中的第20章(article 20)的規管。
3、煙草產品指令(TPD)表面上是為了煙草產品更好的在國際市場順暢運行而,事實上TPD的許多條款設置是為了減少煙草產品的吸引力來實現對人類健康更高標準地保護。
歐盟TPD指令關于內容
1、產品電子通告應包含的主要內容:
(1)制造商名稱和聯系方式;
(2)成分清單及釋放物含量;
(3)毒理學數據;
(4)劑量攝入量信息;
(5)產品組成和生產過程描述;
(6)產品質量和安全負責的聲明。
2、煙油與貯液器的要求:
含有的煙油僅在的填充器內投放市場,且填充容器的體積不超過10mL,在一次性或單次使用的中,或貯液器的體積不得超過2mL。
3、的相關要求:
(1)含有的煙油中,含量不得超過20mg/mL;
(2)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釋放量應維持在穩定水平。
4、申請TPD注冊前文件準備:
(1)生產流程文件;
(2)釋放物測試報告;
(3)釋放量一致性檢測方法;
(4)可填充霧化器open&refill說明。
5、注冊流程概述(歐盟TPD)
(1)歐盟TPD指令中認證(ECAS)注冊
(2)申請Submitter ID;
(3)表格填寫(約10個工作日完成);
(4)注冊完成后以郵件方式通知管理員,說明ID注冊成功,并注明ECAS和Submitter ID;
(5)成功之后,登錄賬戶開通信息平臺(EU—CEG)填寫信息,上傳附件,選擇不同國家分別提交資料。
6、TPD的測試要求
測試釋放出的煙霧中下列化學物質的含量,不含煙油產品測試項,含煙油產品測試全部7項。
2021年5月20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公報(OJ)發布了煙草制品指令(TPD)執行情況最終報告COM(2021) 249 final,其中對新型煙草制品和其他新興產品、和貯液容器、抽吸型草本制品的執行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得出結論,這些結論將作為修訂新TPD法規中相關管控條款的依據。